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暨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陶陶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宿迁名鑫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一、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收到股东宿迁名鑫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名鑫咨询”)的通知,因名鑫咨询解散清算,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129,5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3%)已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名鑫咨询各合伙人名下,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名鑫咨询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表合计数若与各明细数之和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一)身份类别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三)一致行动人信息
三、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名鑫咨询解散清算及证券非交易过户事宜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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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权益变动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范围和权益发生相应变动,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证券过入方中,公司实际控制人陶陶女士、董事会秘书熊莹莹女士、核心技术人员刘茂明先生、阳桂林先生、钱小涛先生、(原)监事蔡超女士(已于2025年1月23日因换届选举离任)、(原)监事姚群先生(已于2025年1月23日因换届选举离任)、(原)核心技术人员严朝廷先生(已于2025年3月4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原)核心技术人员杨敬力先生(已于2025年3月4日因工作岗位调整不再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买卖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各自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做出的承诺。
5、本次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公司股份的所有名鑫咨询合伙人,将继续履行名鑫咨询在《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并在6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关于大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
6、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名鑫咨询全体合伙人继续遵守任意连续90日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90日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最近20个交易日中,任1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的,名鑫咨询全体合伙人不得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但已经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减持计划,或者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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